注意!1月8日起入境人员和货物不再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,为中外籍船员在中国境内换班提供便利!
发布日期:
2022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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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各类口岸货运尽快恢复至疫情前水平。
12月26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,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的通知。
根据通知,为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“乙类甲管”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,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制定总体方案。
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、新任务,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。
从2023年1月8日起,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,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,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,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;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;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,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;检测策略调整为“愿检尽检”;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。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阴性者可来华,无需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,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。如呈阳性,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。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。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,可放行进入社会面。取消“五个一”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。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、商务、留学、探亲、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,提供相应签证便利。逐步恢复水路、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。
此外,今日(12月27日)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,发布了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,新措施将于2023年1月8日起实施。通知中要求,在口岸运行方面,优化配套管理措施,保障各类口岸货运尽快恢复至疫情前水平。调整陆路口岸“客停货通”政策,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,逐步恢复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(含边民往来)。同时,逐步恢复水路口岸客运出入境。对国际邮轮,先开展试点,再逐步放开。为中外籍船员在中国境内换班提供更多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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